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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质量的评价方法有哪些?
2012/6/20 16:51:15

 

    我国在室内空气质量优劣评价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尤其是在室内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取值、暴露时间、测试方法及是否分级等方面尚缺乏结合我国国情的自主性研究基础。同时,我国在主观评价的研究方面更为欠缺。然而,作为评价方法的基础依据比方法本身更为重要。
 
    在室内空气品质评价中,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客观评价,依据室内空气成分和浓度;另一种是主观评价,依据人的感觉,提出“感知空气品质”的概念。
 
    应该说,两种方法各有优点,也各有局限。第一种方法通过仪器测定气体成分和浓度后,和相关标准比较,就可确定室内空气品质,便于掌握和理解,且重复性好。但在一些情况下,有害气体种类很多,难以识别,而且一些有害成分浓度很低,仪器也很难精确测定因此这类方法在有害气体成分复杂或浓度很低的情况下,会遇到苦难。而且,这种思路忽略了人是室内空气品质的评价主体以及人的感受存在个体差异。
 
    第二种方法中,“感知空气品质”强调了人的感觉。但空气污染物对人的危害与其气味和刺激性不完全相关并一一对应,而且空气质量问题涉及多组分,每种组分对人的影响不尽相同,这些组分并存时其危害按何规则进行叠加尚不清晰。譬如,对多种VOCs成分,一些研究者采用了TVOC的概念,但问题是,不同VOCs成分对人的影响会很不一样,因此同样TVOC浓度但成分不同的气体“感知的空气品质”会不一样,危害也会不一样,甚至会出现TVOC浓度低反而高的情况。如何确定空气成分与“感知空气品质”的关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此外,一些无色、无味的有毒、有害气体,短时间人体难以感到它的危害,又不能通过实验方法让人去感知它的长期危害。应该说,这两种方法不可互相取代,而应互相补充,否则对空气品质的评价就不全面